郑州社保转移指南-全讯新
跨省(市)转出
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跨省(市)转出手续时,务必确保参保人员参保状态为暂停(办理过停保手续),所有险种不欠费。
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参保人员于每月5--24日携带身份证就近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各分局办事大厅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将参保缴费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3)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收到《联系函》后按照《联系函》上的相关信息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出手续。
参保人员本人只需要办理上述步骤的第1步以及第2步送交凭证、填写申请的环节,后续工作由两地经办机构通过信函沟通办理。
跨省(市)转入
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跨省(市)转入时,具体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参保人在本地办理正常参保手续后,于每月5--24日将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各分局办事大厅经办窗口,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市户籍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寄出的联系函后审核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出手续,向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转移相关资金;
(4)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转移资金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入合并手续。
参保人员本人只需要办理上述步骤的第1步,后续工作由两地经办机构通过信函沟通办理。
跨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办理条件
(1)参保状态为暂停(已办理过停保手续) ;
(2)不欠费。
2.所需材料
(1)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的,参保人直接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即可;
(2)跨制度转出的(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提交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3.办理途径
手机端:“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小程序;
电脑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单位ukey办事通道: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单位办事通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查询打印;
(2)线下渠道:市内各社保办事大厅。
跨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办理条件
在郑州市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
2.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办理途径
(1)线上渠道:
手机端:“掌 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小程序;
电脑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单位ukey办事通道: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单位办事通道——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联系困申请;
(2)线下渠道:市内各社保办事大厅。
温馨提示:参保人如存在重复缴费,需办理转入接续手续后携带身份证至市内任一社保办事大厅填写《退款申请表》提交审核。(未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的,还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失业保险关系
1.办理条件
(1)参保状态为暂停(已办理过停保手续) ;
(2)不欠费。
2.所需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3.办理途径
市内各社保办事大厅。
1.办理条件
在郑州市已参加失业保险。
2.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原参保地开具的失业保险转移单原件。
3.办理途径
市内各社保办事大厅。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业务经办大厅
地址: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
郑州市社保局郑东新区分局
地址:众旺路与正光路交叉口西北角
注:外地社保转移为郑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在本人户籍所在区社保局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郑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社保】,可获取郑州社保卡办理指南、郑州社保卡定点医院查询、社保查询参保缴费、社保机构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