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全讯新

导语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有哪些?郑州本地宝为你带来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的相关信息。

  省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2.贷款年限: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最长30年;

  3.贷款月供不能超过家庭月均收入60%。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省直中心受理、审批;

  3.审批通过后,客户到所在省直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

  5.发放贷款划转到开发商备案账户。

  三、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或配偶(共有人)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无需出具收入证明。如缴存公积金单位为代理公司,需按要求格式出具职工所在单位情况说明表;

  2.若申请人或配偶(共有人)不在省直缴交公积金,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公积金缴存明细原件1份;

  若配偶(共有人)单位未缴交公积金须提供未缴公积金声明(须说明未缴原因)1份加盖单位公章;

  3.配偶(共有人)无业需本人做出书面声明;

  4.申请人、配偶(共有人)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不满两年的,需提供社保证明原件1份,要求社保缴存单位与公积金缴存单位一致,社保缴存时间在公积金缴存时间之前或保持一致;

  5.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的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房屋权属信息表各1份;

  6.申请人、配偶和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申请人、共有人彩色复印件1份,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7.夫妻双方(共有人)户口本(全讯新首页 户全讯足球网主页 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处于就学状态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

  8.已婚人员需结婚证复印件1份,离婚人员需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附带法院送达回证或法院判决生效证明)复印件1份;

  9.首付款发票复印件1份,商品房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1份;预告登记证明复印1份;

  10.委托银行借记卡复印件1份;

  11.开发商另备资料:土地证、预售证、(带附图)复印件各1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郑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省直公积金】,可获取河南省直公积金详细信息,包括缴存、提取、贷款、商转公、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地址和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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