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12月10日)-全讯新
导语 风险区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25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一)新港办事处
1. 富田兴和苑21号楼1单元
2. 北街村一组门面房7号
3. 恒源新城10号楼1单元
4. 航南新城10号楼1单元
5. 天润新居3号楼1单元
6. 店张村182号
7. 普洛斯2期项目部
(二)清河办事处
1. 八李村548号
2. 大路张村八组187号
(三)滨河办事处
1. 永威南樾禧苑10号楼1、2单元
2. 小河刘社区5号楼、8号楼2单元
(四)郑港办事处
1. 始祖路南胡岗市场
2. 正弘林语苑1号楼1单元
3. 裕鸿世界港丽园15号楼1单元
4. 翱翔路21-6108号商铺兄弟烤翅吧
5. 和昌鸿运湾5号楼1单元
6. 魅力之城祥润园3号楼1单元
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疫情防范措施。
二、其他风险区保持不变
风险区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 、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郑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高风险】,可获郑州/河南/全国各地高、低风险最新消息,降低时间、防控措施,各地市出入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