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12月6日)-全讯新
导语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22号)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一)新港办事处
1. 航南新城b区17号楼1单元
2. 学府新城4号楼2单元、16号门面房
3. 空港六路好特建材
4. 恒源新城万家超市
5. 航南新城a区14号楼2单元
(二)银河办事处
1. 裕祥小区2号楼1单元
2. 文苑小区21号楼2单元
(三)清河办事处
1. 黑李村92、171号
2. 洪家村22号
(四)张庄办事处
1. 前霍村中建二局三公司职工生活区
2. 宋庄村一、二、四、五、七组
(五)郑港办事处
1. 锦绣御园4号楼2单元、9号楼2单元
2. 北市场7栋留森商贸
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疫情防范措施。
二、其他风险区保持不变
风险区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 、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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